上訴庭推翻殺人定罪命令重審裁定陪審員指引存重大錯誤
香港上訴法庭就一宗男子殺害女友案件的上訴,於五月七日裁定被告Law Wai-man(羅威文)的殺人罪名定罪不能成立,推翻原審裁決,命令案件發還重審,原因是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在就被告暴力傾向問題給予陪審團的指引上存在重大錯誤,未有正確指示陪審員如何全面考慮相關暴力人格特徵對案件的影響,構成審訊程序的根本性瑕疵。
根據上訴庭的判決,原審中控辯雙方均同意被告存在一定程度的暴力性格特徵,但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員評估此問題時出現重要指引缺漏,可能令陪審員未能充分掌握如何將有關證據納入定罪考量,上訴庭因此裁定定罪存有不穩妥之虞,決定推翻定罪並命令重審。
法律界人士指出,今次裁決再次凸顯陪審員指引在本港刑事審訊中的核心重要性,即使定罪或無罪的結論與案件事實大體相符,若法官在指引環節存在缺失,仍可導致定罪被推翻。上訴法庭一再強調,陪審員指引必須清晰、全面且準確,以保障被告獲得公平審訊的基本權利。
案件重審日期尚待法院安排,涉案被告在等待重審期間的羈押及保釋安排,預計將視乎案情及相關法律依據由法庭個別決定。法律界預期重審程序將對案中關於暴力人格特徵的證據給予更詳盡的陪審指引,以確保程序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