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跨境搬運現金洗黑錢涉2.8億首例以搬運定罪各判囚
香港海關於五月七日公布,兩名內地女子在區域法院就洗黑錢罪名分別被判入獄五十八個月及三十六個月,涉案金額逾二億八千萬港元,是本港首宗以跨境搬運大量現金方式進行洗黑錢而被定罪的案件,亦是海關通過掌握跨境現金申報規例執法、偵破並最終成功起訴洗黑錢罪行的重要里程碑案例,為日後同類執法行動提供重要先例。
案情顯示,其中一名被告在被捕前共作出一百五十一次申報攜帶超過十二萬港元現金的紀錄,單次最高涉及三百多萬港元,被告透過不斷往返香港與內地,將大量不法現金分批運送入境,以規避金融機構的反洗黑錢監控系統。法官指出,若非海關積極執法,被告可能持續從事相關行為,其行為對兩地的金融系統均造成負面影響。
法官判刑時表示,接納兩名被告並非主腦,只擔當搬運工角色,獲益有限,但她們仍屬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缺少其幫助「黑錢」根本無法流入本港,案件歷時約六年始告一段落,被告在等待審訊期間承受了相當的心理及經濟壓力,法庭酌情扣減了六個月刑期。
海關表示對判決表示歡迎,並強調將繼續嚴格執行跨境現金申報制度,通過情報蒐集及大數據分析,主動識別異常現金流動模式,積極打擊跨境洗黑錢活動,維護本港金融系統的誠信及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