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規管夾公仔機每台須領牌防賭博成癮
政府建議修訂《賭博條例》,為夾公仔機及彈珠機等獎品遊戲機引入個別設備牌照制度,要求每台機器須向博彩事務委員會申請「以獎品為誘招的娛樂活動」(APA)牌照,方可合法經營,違例最高可被罰款及監禁,修例建議的意見徵詢工作正進行中,預期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相關草案。
近年本港各區購物中心及商業街道上,夾公仔店及彈珠機店舖數量急劇增加,部分研究指長時間投幣抽獎行為與賭博上癮存在關聯,引發社會對青少年過度沉迷此類消閒活動的關注。當局認為現行法規對此類遊戲機的規管存在空白,需要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框架以應對急速擴展的行業規模。
根據建議,牌照申請須向博彩事務委員會提交,而非由個別場所統一申請,每台設備均需單獨取得許可,以確保當局可對每台機器的合規情況進行有效追蹤。政府亦計劃對中獎概率、最高獎品價值及每次投幣金額等設定上限,藉此限制此類娛樂的潛在成癮風險。
業界人士對建議反應不一,部分經營者認為逐機申請牌照的行政程序繁瑣,成本負擔較重;消費者委員會則表態支持,認為適當規管有助保障消費者及未成年人的權益,期望法例盡快落實以填補現有監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