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精選
本地

港府擬立新集體運輸法規劃特許票價監管

政府提出為全港新型集體運輸系統引入統一規管框架,計劃以專項條例形式授權當局向新型集體運輸服務營辦商批出特許經營權,以及設定票價調整機制和訂明罰則,首批特許經營年期建議不超過五十年。有關框架旨在為多條仍在規劃或建設中的新型集體運輸線路提供清晰法律基礎,包括安達臣道電車線、北部都會區相關鐵路延線及其他新系統,並可能參考現行港鐵的票價調整模式設計新機制。

現時本港並無統一的集體運輸監管法例,現行港鐵的運作受《地鐵條例》及《九廣鐵路(管理)條例》規管,惟兩條法例均已相對過時,難以涵蓋新型運輸系統的多元形態。政府認為,隨著本港規劃多條新型集體運輸基建,有需要制訂涵蓋面更廣、具前瞻性的規管框架,確保新系統的建設、營運及票務管理均有清晰的法律依據。

建議框架將賦予當局批准或拒絕特許申請、對違規營辦商實施罰款乃至撤銷特許的權力,並要求獲批特許的系統遵守服務標準及定期匯報運作數據。議員對引入新規管框架整體表示歡迎,惟部分議員關注票價機制的設計細節,以及新框架與現行港鐵制度之間的協調安排,要求政府在立法過程中詳加說明。

運輸業界人士指出,統一規管框架的建立有助增強投資者對本港新型運輸基建的信心,對吸引私人資本參與北部都會區的交通基建投資尤為重要,期望政府盡快將相關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以免影響多條新型集體運輸線路的整體推進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