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調查委員會續審各方責任劃分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獨立調查委員會於四月二十七日繼續舉行聆訊,是第三輪聆訊的第六場,委員會繼續深入審查各相關政府部門及私人機構在火災發生前後的責任,包括消防系統停用的批准程序、各部門對投訴的跟進機制,以及緊急疏散期間的協調安排。專家及官員先後出席作供,委員會就多個制度層面的問題提出詳細質詢。
最新聆訊聚焦於屋宇署與消防處之間,就建築物翻新工程期間消防系統停用的審批職責劃分問題。根據現行制度,承辦商申請臨時停用消防系統的程序橫跨多個部門,導致審批責任不清,亦令監察停用期間是否有效實施替代措施的職能出現缺口。調查人員要求有關部門逐一說明各自的職責範圍及內部溝通記錄,以追查事件源頭。
委員會主席法官陸啟康就制度設計問題多番追問,並要求相關部門於下次聆訊前提交經修訂的職責說明文件及投訴處理流程圖,以協助委員會全面掌握現行制度的實際運作。消防處代表表示,部門已就優化跨部門轉介機制採取即時行動,詳細方案將於下次聆訊中提交委員會審閱。
調查委員會自成立以來已連續數月進行多輪密集聆訊,累計收取大量文件證據及口供陳述。委員會主席早前表示,目標在今年底前完成調查並提交報告,就防止類似事件發生提出具體及具約束力的建議,以切實回應社會對重大改革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