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黑油交易買家最高罰款百萬
當局正研究修例,將非法燃油交易的刑事責任延伸至買家一方,一旦建議落實,購買黑油的車主最高可被罰款一百萬港元及監禁一年,出售者則面臨最高三百萬港元罰款及三年監禁的更嚴厲懲罰。現行法例主要針對黑油供應商及中間人,但當局認為有必要從需求端同步打擊,方能有效遏制有組織的非法燃油網絡。
消防處數字顯示,今年首兩個月共接獲二百二十一宗懷疑非法燃油投訴,較去年同期月均數字上升百分之四十二,情況令人關注。今年首季執法行動共破獲一百四十宗案件,檢獲逾三十六萬公升燃油,已相當於去年上半年全期的查獲量,反映非法燃油活動有上升趨勢。
當局表示,非法燃油不僅令政府損失龐大稅收,更存在嚴重的公共安全隱患,因黑油來源及成分未經認證,一旦使用或儲存不當,可引發火災等重大事故。有關部門已就打擊黑油的跨部門合作機制進行優化,並計劃加強執法力度,包括加大突擊巡查頻率及擴大情報收集範圍。
業界代表對擬議措施整體表示支持,但亦有意見指出,部分小商戶可能因資訊不對稱而在不知情下購入非法燃油,當局應在加強執法之餘,同步推行公眾教育,協助市場參與者識別合法燃油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