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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安全帶法例急煞車 政府刊憲撤回規定引發施政效率爭議

從高調立法到急忙撤回,歷時不足兩星期。政府於2月初正式刊憲,廢除1月25日起實施的巴士乘客座位安全帶強制佩戴規定。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宣布將重新展開公眾諮詢,並與立法會重新討論相關安排。這次史無前例的政策急轉彎,在社會上引發了一場關於施政效率、官僚運作和政策制定程序的深刻討論。

政策逆轉的時間線

回顧整件事的發展,時間線清晰地反映出政策制定和執行過程中的問題:

  • 2026年1月25日:修訂後的《道路交通規例》正式生效,規定巴士及小巴乘客若座位配有安全帶,必須佩戴,違者最高罰款五千元
  • 1月底至2月初:公眾強烈反彈,市民投訴安全帶設施殘舊、不潔、操作不便,質疑執行可行性
  • 2月上旬:政府宣布暫緩執法,隨後正式刊憲廢除相關規定

公眾反彈的核心原因

巴士安全帶法例引發的民意反彈,遠超政府預期。市民的不滿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層面:

首先是實際操作問題。不少市民反映,部分巴士座椅上的安全帶年久失修,帶扣損壞或卡死,甚至出現衛生問題。在繁忙時段的擁擠車廂中,要求每位乘客逐一佩戴安全帶,不僅增加上落車時間,亦可能在緊急疏散時造成安全隱患。

其次是執法公平性的疑慮。法例規定只有配備安全帶的座位才適用,但同一輛巴士上,部分座位有安全帶、部分沒有,標準不一致。加上站立乘客完全不受規管,被批評為「雙重標準」。

第三是政策諮詢不足。多名交通業界人士和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在推行法例前未有充分諮詢公眾和業界意見,亦未做好巴士公司安全帶設施升級的配套工作,導致法例在執行層面「先天不足」。

行政立法關係的反面教材

有政治評論員將是次事件形容為「行政立法關係的反面教材」。法例從立法到廢除的過程,暴露出多個制度性問題:政策局在法規起草階段未能充分評估執行可行性和公眾接受度;立法會在審議過程中未能有效發揮把關角色;而法例實施後面對反彈時,政府的應對方式又顯得進退失據。

有資深公務員私下坦言,問題的根源在於政策局過於依賴海外經驗(不少國家和地區確實要求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而未有充分考慮香港巴士運作的獨特環境——包括極高的乘客流量、頻繁的站點停靠以及大量舊式車隊仍在服役等實際因素。

道路安全的正當訴求

儘管法例的推行方式備受批評,但提升公共交通安全的初衷不應被否定。香港每年發生數百宗涉及巴士的交通意外,乘客因未佩戴安全帶而在碰撞中受傷甚至死亡的個案時有發生。運輸安全專家指出,安全帶在高速公路或長途巴士上的保護效果是有充分科學依據的。

問題的關鍵在於,政府如何在推動安全措施的同時,兼顧實際可行性和公眾接受度。陳美寶表示,重新諮詢將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包括巴士公司、車長代表、乘客組織和交通安全專家,以制定更切實可行的方案。

政策教訓與未來方向

是次安全帶風波為政府敲響了警鐘。在政策制定日趨專業化的今天,任何涉及廣大市民日常生活的法規改革,都需要經過充分的前期研究、廣泛的公眾諮詢和周密的執行部署。倉促立法、草率執行,最終只會損害政府公信力。

有學者建議,政府可考慮採取漸進式策略:先在長途巴士路線和高速公路路段強制要求佩戴安全帶,同時為巴士公司提供設備升級的過渡期和財政支援,待條件成熟後再逐步擴展至其他路線。這種「分步走」的做法,或許比一刀切的強制規定更為務實和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