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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欺詐罪上訴得直定罪撤銷 律政司研究是否再上訴

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日頒下判詞,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兩項欺詐罪的上訴得直,撤銷原審法院於2022年作出的定罪及判刑。上訴庭三位法官一致認為,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存在法律方向錯誤,導致定罪不穩妥。律政司隨即發表聲明,表示正仔細研究判詞,將考慮是否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上訴庭裁定原審引導存錯誤 定罪不穩妥

案件涉及黎智英被控以壹傳媒旗下公司名義,隱瞞將科技園用地作非批准用途的事實,構成欺詐。黎智英於2022年12月經陪審團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立,被判監禁五年九個月,其後提出上訴。

上訴庭在長達85頁的判詞中指出,原審法官在總結案情及引導陪審團時,未有充分解釋「不誠實」元素的法律定義,亦未有適當處理辯方就合約條款詮釋所提出的爭議。上訴庭認為,這些方向上的錯誤可能對陪審團的裁決產生重大影響,以致定罪不安全及不穩妥,故裁定上訴得直並撤銷定罪。

律政司正研究判詞 不排除上訴至終審法院

律政司在判決後隨即發表聲明,表示尊重法庭裁決,正仔細研究上訴庭的判詞理據。聲明指出,律政司將根據判詞內容及相關法律原則,慎重考慮是否就法律觀點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申請。根據現行法例,律政司如欲上訴至終審法院,須證明案件涉及具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

法律界人士分析指,上訴庭的判決主要針對原審程序上的瑕疵,而非就案件事實作出裁斷。資深大律師指出,律政司若決定上訴,需要證明上訴庭的法律分析存在可爭議之處;另一個選擇是申請重審,讓案件在新的陪審團面前重新審理。惟無論採取何種途徑,整個法律程序預計仍需數月時間。

黎智英另涉國安法案件審訊中 欺詐罪撤銷不影響

值得留意的是,黎智英目前正就《香港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受審,該案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國安法指定法院)審理中。法律界人士強調,今次欺詐罪上訴得直與國安法案件屬完全獨立的法律程序,欺詐罪定罪被撤銷不會對國安法案件的審訊產生任何法律影響。

黎智英自2020年12月被還柙至今已逾五年,即使欺詐罪定罪被撤銷,由於國安法案件仍在審理中,黎智英將繼續被還柙。國安法案件的控方案情已於今年一月完成,辯方預計將於三月開始傳召證人,案件料需數月始能審結。

社會各界反應不一 法律學者籲尊重司法程序

判決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及不同反應。有建制派議員對裁決表示失望,認為上訴庭的決定可能影響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促請律政司盡快決定是否上訴。另一方面,有法律學者認為裁決恰恰反映香港司法制度的獨立性及自我糾錯能力,上訴機制正正是確保公平審訊的重要保障。

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呼籲各界尊重法庭裁決及司法程序的完整性,不應對仍在進行中的法律程序作出不當評論。公會強調,上訴制度是普通法制度下保障被告人權利的基石,上訴庭根據法律原則作出裁決,各方應予以尊重。無論律政司最終是否提出進一步上訴,案件的法律爭議預料將持續成為社會討論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