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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基幼稚園收賄案14人罪成 涉110萬賄款買學位法官預告判監

區域法院於本月24日就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行賄案作出裁決,13名家長及1名中間人全部罪成,合共涉及賄款約110萬元,用以為子女換取幼兒班(K1)的優先入學資格。法官陳慶偉在裁決後預告,鑑於案件性質嚴重、涉款數額龐大且損害教育制度公平性,監禁式刑罰屬唯一適當的判刑選項,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判刑。

13家長1中間人全部罪成 歷時逾年審訊終結

是次案件由廉政公署於2024年展開調查,經過逾一年的偵查及審訊程序,法院最終裁定全部14名被告罪名成立。13名被告為學生家長,另一名被告為擔任中間人角色的人士,各人面對根據《防止賄賂條例》提出的串謀行賄及教唆行賄等合共13項控罪。法官在長達兩小時的裁決理由中,詳細分析了控方提呈的文件證據、通訊紀錄及證人證供,認為各項證據環環相扣,足以證明被告之間存在有組織的行賄安排。

案中關鍵證人為涉案幼稚園的前行政人員Fatima Rumjahn,她較早前已承認受賄控罪並轉為控方證人。她在庭上詳細交代了收取賄款及安排優先取錄的整個過程,其證供獲法官接納為可靠且與其他客觀證據吻合。多名被告在審訊期間否認控罪,辯稱款項屬捐款或顧問費用,但法官認為有關解釋不可信,與證據所呈現的事實不符。

賄款2萬至10萬不等 候補排名51至212位仍獲優先取錄

根據庭上披露的案情,涉案家長向前行政人員支付的賄款金額由2萬元至10萬元不等,視乎個案情況及中間人的「服務費」而定。涉案兒童在正常申請程序中的候補排名介乎第51位至第212位,按照幼稚園的一般收生進度,絕大部分在正常情況下不可能獲得取錄。然而在賄款安排下,這些兒童均獲得優先處理,成功入讀幼兒班。

法官在裁決中特別指出,行賄的運作模式具有相當的組織性。中間人負責物色有意「插隊」的家長,收取賄款後再轉交前行政人員,後者則利用其職務之便在系統內調整申請排序。整個過程涉及多次現金交收及通訊聯絡,部分交易甚至以分期方式支付。法官形容此案揭示了一條完整的「買學位」產業鏈,嚴重侵蝕了公平收生制度的根基。

法官預告判處監禁 3月31日宣判

在裁決後的判刑前陳詞環節,法官陳慶偉明確表示,考慮到案件涉及教育領域的貪污行為、受影響兒童人數眾多以及對公眾信心造成的損害,她認為監禁式刑罰是唯一適當的判刑選項,各被告應作好相應準備。辯方律師即時提出保釋申請,獲法官批准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候判,但須於判刑前向法庭提交求情信及相關個人情況資料。

法律界人士分析指,根據過往同類案例,行賄罪的量刑一般介乎數月至兩年監禁不等,視乎賄款金額、犯案次數及被告的個人情況而定。是次案件涉及多名被告及較大金額,加上法官已作出強烈的判刑提示,預計實際刑期不會太輕。有大律師指出,部分被告育有年幼子女,辯方或以家庭責任作為求情理由爭取較短刑期,但鑑於法官的態度,即時監禁幾乎無可避免。

廉署重申教育廉潔底線 呼籲舉報貪污行為

廉政公署在裁決後發表聲明,歡迎法庭的裁決結果,並重申維護教育制度廉潔和公平的重要性。聲明指出,教育是社會向上流動的基石,任何以金錢換取入學機會的行為,不僅違反法律,更剝奪了其他學生公平競爭的權利,損害整個教育體系的公信力。廉署強調會繼續對教育領域的貪污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

廉署發言人透露,近年涉及學校收生的貪污投訴呈上升趨勢,除了國際學校外,部分直資及私立學校亦有類似情況,署方已加強情報收集及巡查工作。發言人呼籲市民如發現任何涉及學校收生的可疑行為,應積極向廉署舉報,協助維護教育公平。英基學校協會亦於裁決後發表聲明,表示已全面檢視並加強收生程序的內部監控,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