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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黎智英被判監禁20年 國安法實施以來最重量刑引廣泛關注

壹傳媒創辦人、現年78歲的英籍港人黎智英於2月9日被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判處監禁20年,成為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最嚴重的刑罰。黎智英去年12月15日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立。這宗備受全球矚目的案件引發了國際社會的廣泛反響,各方從不同角度發表了立場鮮明的回應。

法庭裁定為「主腦」 判刑依據與量刑考量

主審法官在長達數十頁的判刑理由書中詳細闡述了量刑的法律依據。法庭認定,黎智英在案中擔當「主腦」及「推動者」角色,利用其創辦的《蘋果日報》作為平台,策劃及推動相關行為。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法庭裁定黎智英透過多種渠道尋求外國政府及國際組織對香港實施制裁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性質嚴重。就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法庭認為《蘋果日報》在2019年至2021年期間刊載的部分文章具有煽動性質,意圖引起公眾對政府及司法機構的仇恨。

在量刑方面,法庭就兩項勾結外國勢力罪分別判處18年及15年監禁,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就煽動刊物罪判處4年監禁。經整體考量後,法庭最終裁定黎智英須服刑20年。此外,由於黎智英此前已因欺詐罪被判入獄5年9個月,法庭裁定其中18年刑期須與該欺詐罪刑期分期執行,意味着黎智英在計入已還押的時間後,實際仍須服刑相當長的年期。同案另外六名被告——包括前《蘋果日報》高層管理人員——分別被判處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的監禁。

特區政府及內地立場:維護國安與法治

特區政府在判刑後隨即發表聲明,強調法庭的裁決是依據證據和法律作出的獨立司法判斷,充分體現了香港法治精神。聲明指出,《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目的是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任何人觸犯法律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聲明又重申,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在《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框架下繼續受到充分保障,但這些自由並非沒有界限,不能被用作危害國家安全的工具。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及中央駐港國安公署亦分別發表聲明,表示堅決支持香港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港澳辦聲明指出,黎智英案的審理和判決嚴格遵循法定程序,量刑罰當其罪,彰顯了法律的權威和公正。聲明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根本保障,任何企圖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中央駐港國安公署則表示,案件的依法處理對於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國際反應強烈 多國政府及組織表達關注

黎智英的判刑在國際社會引發了廣泛而激烈的反應。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形容判決「不公正」,呼籲香港當局立即釋放黎智英,並重申對香港人權和自由狀況的關切。據報道,美國總統特朗普在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通話中曾提及黎智英案,並討論了其可能獲釋的問題,惟雙方就此議題的具體對話內容未有對外公開。英國外交大臣亦公開回應案件,稱判決具有「政治動機」,表示英國政府會繼續就此案向中方提出關注。

多個國際新聞自由及人權組織對判決作出了強烈譴責。無國界記者組織(RSF)將判決描述為對新聞自由的「毀滅性打擊」,呼籲國際社會加大力度要求釋放黎智英。人權觀察(HRW)發表聲明,認為案件反映香港的言論空間正在急劇收窄。保護記者委員會(CPJ)亦表達了嚴重關切,指出黎智英是全球在押年紀最大的新聞工作者之一,其健康狀況令人擔憂。對於上述國際批評,特區政府及中方此前已多次回應,強調案件屬於香港內部司法事務,外國政府和組織不應干預香港的獨立司法程序。

健康狀況受關注 上訴前景待觀察

現年78歲的黎智英自2020年12月被拒保釋後一直被羈押於赤柱監獄,至今已還押超過五年。其家屬及律師團隊多次表達對其健康狀況的關切,指黎智英在囚期間曾長時間被單獨囚禁,加上年事已高,身體狀況出現不同程度的問題。黎智英之子黎崇恩在判刑後向傳媒表示,父親的精神狀態仍然堅定,但身體狀況確實令家人深感憂慮。國際特赦組織亦曾呼籲香港當局確保黎智英在囚期間獲得適當的醫療照顧。

在法律程序方面,黎智英的辯護團隊擁有28天的上訴期限,可就定罪及量刑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過往國安法案件的上訴紀錄,上訴成功推翻定罪的機率相當有限,但就量刑幅度提出上訴仍存在一定空間。黎智英的國際法律顧問團隊表示,正在仔細研究判刑理由書的內容,並會在諮詢黎智英本人意見後決定下一步法律行動。案件的後續發展預料將繼續受到本地及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其最終結果對香港的法治形象及國際觀感均具有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