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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判囚20年 國安法實施以來最重刑罰引發國際關注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高等法院裁定一項串謀刊印煽動性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成立,法官於2月8日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為《香港國安法》自2020年6月實施以來最嚴厲的刑罰。同案另外六名前《蘋果日報》高層人員、一名社運人士及一名法律助理亦同日被判刑,刑期由六年三個月至十年不等。案件歷時逾兩年審理,是香港回歸以來最受國際關注的司法案件之一。

法官裁定黎智英為「主謀」 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最重

主審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黎智英在案件中擔當「主謀」及「推動者」的角色,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核心人物。法官認為,黎智英透過其創辦的《蘋果日報》及社交媒體平台,持續發布旨在煽動公眾對政府不滿的內容,並積極尋求外國政府及政治人物的介入,意圖對香港特區及中央政府施加壓力。

法官在量刑時考慮了多項因素,包括罪行的嚴重性及持續時間、黎智英的領導角色及其行為對社會秩序的潛在影響。法官認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是《國安法》下「最嚴重的罪行」之一,判處20年監禁反映了案件的嚴重性。與此同時,法官亦就黎智英的年齡、健康狀況及長期獨囚的情況給予輕微的刑期扣減,但強調其「嚴重及重大的犯罪行為」決定了整體判刑水平。

同案被告刑期六年三個月至十年

除黎智英外,同案其餘八名被告亦於同日被判刑。六名前《蘋果日報》高層人員的刑期由六年三個月至十年不等,法官在量刑時考慮了各人在案件中的角色及參與程度。部分被告因較早認罪或在審訊中提供合作,獲得不同程度的刑期扣減。

黎智英目前已在還押候審及服刑中度過了超過五年時間。在此之前,他已因另案被裁定欺詐罪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被判處五年九個月監禁。以現年78歲的年齡計算,若需服滿全部刑期,黎智英將年逾95歲方能出獄。黎智英一方表示正考慮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惟法律界人士指出,上訴程序往往耗時數年,且成功推翻原判的機率不高。

國際反應強烈 多國政府及組織表達關注

判決公布後,國際社會反應強烈。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形容判決是「不公正且令人悲痛的結果」,指事件向全世界表明北京將不惜一切手段打壓在港倡議基本自由的人士,並敦促有關當局基於人道主義考量釋放黎智英。英國外交大臣亦批評檢控屬「政治動機」,形容20年刑期等同「終身監禁」。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呼籲立即釋放黎智英,警告判決違反國際人權法。國際人權組織及新聞自由倡議團體亦紛紛發表聲明譴責判決。保護記者委員會行政總裁表示,香港的法治已被「徹底摧毀」,形容判決是「新聞自由棺材上的最後一顆釘子」。

案件審理歷時逾兩年 為港最大規模國安法案件之一

黎智英案的審理過程漫長而複雜。2020年12月黎智英被正式起訴後,案件經歷了多輪法律程序,包括就審訊形式、證據採納及法律代表等問題的反覆爭議。正式審訊最終於2023年12月開始,歷時逾一年的審訊期間聽取了大量證人證供及書面證據。高等法院於2025年12月15日裁定黎智英全部罪名成立,並於今年二月初正式宣判。

案件與另一宗大規模國安法案件——涉及47名民主派人士的「初選案」——合計構成了香港自2020年以來最具標誌性的國安法司法程序。初選案中12名被告的上訴判決亦將於2月23日宣布。法律學者指出,這些案件的判決將對香港的法律體系及國際觀感產生深遠影響。黎智英案的最終結果,無論在法律層面還是政治層面,都將持續受到本地及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